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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政策内容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6 10:13
  【摘要】12月21日至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也就是说,全面二胎政策将被放开,以下就是具体的解读。

  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胎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二胎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二胎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修正法草案规定,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慧择提示:根据全面二胎政策内容来看,在放开全面二胎政策以后,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同时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等福利,不过,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将会被删除。由此可见,全面二胎政策带来的影响有好有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