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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健康险理赔需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0-10-22 14:22

  团体健康险理赔需注意事项

  团体健康险的理赔遵循补偿原则,即对客户因为健康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一般来说给付的金额不大于客户自己支付的金额。理赔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范围内就医。保险公司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会对就诊医院做出约定,比如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保指定医院等。有时也会根据投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某些具体医院做特别开放。团险客户出险就医前需看清指定医院,方能获得理赔。

  提交团体健康险理赔申请时需要准备必需的凭证和单据,主要包括就诊门(急)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出院小结,以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清单等。必要时还要提供有关意外事故的证明、工伤证明、第三方赔付证明、残疾鉴定证明等。如果是身故理赔,还要提供有关的身故证明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原始医疗收据作为理赔的凭证,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