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的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人们的参保的意识也逐渐加强。国家规定,年满18周岁的有劳动力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保个人养老保险,那么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了解个人养老保险该如何缴纳。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个人养老保险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个人养老保险。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另外,如果说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据规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一、达到退休年龄,但没交够15年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交保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第三、刚过退休年龄没多久,交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
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如果属于本市户口人员,缴纳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慧择提示:了解个人养老保险相关知识是参保的基础,而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之一,所以相信上面的解释会对广大市民有一定的帮助。近年来,养老金改革的速度加快,需要广大市民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