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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5-12-02 10:34
  【摘要】为了将惠民政策实施到底,随州已经依照《湖北省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破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旧规,没有工作的人也可自愿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近日,随州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中市民关心的参保年龄、手续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门槛降低:劳动年龄段的居民均可参保
  根据《意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原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我愿意多交,以后达到退休年纪后拿得多,养老也有保障了”家住随州城区的黄先生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他想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没有工作单位,不符合参保规定。得知政策出台后个人可自由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当即表示愿意转过来。
  目前,在领取待遇人群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待遇的全省平均水平大约220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约80元/月,二者有较大差距。在缴纳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每年100元-2000元之间有12个缴费档次自选。在缴费人群中,有25%的参保人缴费档次在200元以上。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缴费3800元至7000余元,退休后至少可领取2200元/月。《意见》的实施,为城乡居民提高自己的退休待遇提供了新的选择。“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有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要重复参保。”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新政可让小摊贩、农村户籍的居民受惠。”

  手续简化:申请人参保只需提供身份证
  根据《意见》,对于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除审核申请人年龄、身份证件信息外,各地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在省内任一社保窗口提出申请,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襄阳市民张女士如果想在随州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同样,随州的市民要到襄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
  政策灵活:大龄参员可一次性延长缴费5年
  针对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情况,《意见》明确经本人自愿,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另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封存。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处理。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实施打破户籍界线,全民参保无障碍,给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选择权,只要有意愿、有经济能力,都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参保缴费甚至延长缴费的形式,提高退休待遇水平。

  慧择提示:从劳动年龄段的门槛降低和简化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手续两个方面,随州市都做出了很大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生活质量,更是给没有工作的人也带来了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