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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理赔案例

更新时间:2017-08-26 19:21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理赔案例

  “要是早知道死亡证明那么重要,我就不会为了省钱而跑去其他医院开了。”近日,市民吴女士很烦恼,因为两份死因完全不一样的死亡证明,给她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保险理赔需丈夫死亡证明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熊德全于2005年,花费28000元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这份保险约定,无论投保人是疾病还是意外身亡,都能得到一定的保险金。且意外死亡的保险金是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三倍。

  2007年11月,熊德全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3月23日早上,吴女士将丈夫扶起,在床上坐好后,嘱咐女儿照顾,自己便出门办事。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回来面对的竟然是丈夫的死亡。“女儿中途出去买了菜,回来时就看到她爸爸滑倒在地上,脸上还蒙着被子。”尽管随后120便赶到了现场,但还是没能救回熊德全。在办完丈夫的后事后,吴女士才想起丈夫在生前买过一份保险,于是便来到位于永叔路上的中国人寿要求理赔。“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的规定,他们需要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为省百余元开两份证明

  吴女士告诉记者,找“120”开死亡证明需要花费一百余元,因此为了省钱,她便到曾经治疗过丈夫的第六医院,开了一张死亡证明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拿到死亡证明后表示,由于医院开具的证明上,死因写的是脑溢血,因此只能按照疾病死亡进行理赔。对此,吴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丈夫是由于坐姿不正,因此从床上滑落,造成窒息而死,属于意外死亡。

  于是,吴女士又从“120”重新开了一份死亡证明。记者在这份由120开具的死亡证明上看到,熊德全是“诊前死亡”。“现在两份死亡证明都交给了保险公司,但是关于理赔的事情却没有了下文。”

  保险公司称两个月给答复

  为此,记者同吴女士一起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理赔中心进行咨询。该中心一徐姓工作人员向吴女士解释称,他们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一个人死亡,产生两份死亡证明,并且两份证明还不是同一个单位开出的。究竟哪份是真、哪份是假,这都需要时间去调查。”该工作人员说,依照熊德全的病史,他们也不能排除是脑溢血致使熊德全从床上滑落,从而导致死亡。

  “本来像你这样的情况,你应该在第一时间向我们报案,而不是等人都火化了,才向我们反映这件事情。”该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公司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他们将在两个月内给她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