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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明年起实施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5-11-30 12:48
  【摘要】汤阴县社会医疗保险近期表示,该县从明年起将实行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仅降低了住院起付线,而且还提高了报销比例,新生儿也可以和父母一起享受医保待遇,真正实现了善政利民。

  据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政有四个显著变化,居民住院起付线降低,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500元、700元、1000元降低为400元、600元、900元。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60%、70%调整为65%、75%。同时实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制度,不再建立居民门诊账户,参保居民个人账户每人每年返还20元。而且新生儿也将能享受父母医保待遇,对于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新生儿,其父亲或母亲参加汤阴县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凭新生儿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明以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以参保父亲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参保父亲或母亲执行一个年度内的待遇标准。

  慧择提示:汤阴县明年实行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更过的便利。降低起付线后,不仅可以减轻参保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而且还可以保障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其它地区也可以借鉴这种良好的经验,对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