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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进一步完善相互保险准入机制

更新时间:2015-11-26 09:17
  【摘要】相互保险是当今保险市场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为了促进相互保险的快速发展,保监会表示将会按照按照“循序渐进、风险可控”原则,进一步完善相互保险的审核标准以及准入机制。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日前在相互保险发展与监管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未来将按照“循序渐进、风险可控”原则,审慎选择符合条件、准备充分、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市场主体开展试点,在不断完善审核标准和准入机制基础上,分阶段有序推进相互保险准入工作。同时,坚持统一监管、创新监管,突出监管重点,抓紧制定监管配套细则,尽快形成完善的相互保险监管体系。

  梁涛表示,相互保险探索已经进入了全新阶段,要积极推进我国相互保险规范创新发展。一是坚持普惠特色,切实对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的要求。着眼于经济新常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和“三农”领域等薄弱环节的保险服务力度。二是坚持差异化发展,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相互保险本质,切实维护会员权益。在准入时要严把审核关,审慎选择认同相互理念、经营资质良好、会员基础扎实的主要发起会员。四是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运营模式,促进相互保险和互联网深度融合。五是坚持稳健发展,守住风险防范底线。

  慧择提示:相互保险目前已经进入到全新的阶段,所以国家未来要进一步推进相互保险的规范创新。不仅要坚持普惠特色,而且还要着眼于经济新常态。坚持差异化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除此之外,还要坚持相互保险的本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