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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

更新时间:2015-11-11 09:16
  【摘要】据了解,中国保监会决定在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商业车险改革的试点地区包括吉林、安徽、内蒙古、广东、上海等,所以这些地区的司机朋友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应该广泛关注商业车险改革的相关情况。

  通知提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拟定、报批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二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一批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市场运行稳中向好。在即将启动的第二批试点工作中,保监会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全力配合试点工作,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宣传,尽快完善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制度;各保监局高度重视,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全面落实改革举措。

  慧择提示:中国保监会此次扩大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可以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制度。这不仅为广大司机朋友带来了福利,而且也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该全力配合,加快商业车险改革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