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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理赔须知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0

  意外险理赔须知

  1. 保存好原始报单或者记住您的电子保单号码,保存好电子保单备份。

  2. 万一出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三日内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3. 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申请意外伤害赔付一般涉及的文件包括:(1)保险凭证(电子保单);(2)被保人身份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5)门诊或住院病历;(6)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7)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8)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9)伤残鉴定报告。

  具体来说,意外伤残需要准备上述(1)、(2)、(5)、(7)、(9)方面的资料;

  意外身故需要准备上述(1)、(2)、(3)、(4)、(7)、(8)方面的资料;

  意外医疗需要准备上述(1)、(2)、(5)、(6)、(7)方面的资料;

  4.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要按第3条要求收集齐理赔申请所需的凭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的机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理赔手续。

  5. 理赔金给付: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凭证后,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理赔将由客户到保险公司当地机构办理。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若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没有提出赔偿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不再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