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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呼吁衰老算工伤 专家表示衰老难以认定

更新时间:2017-08-25 02:51
  【摘要】相信近期不少关注新闻的消费者都注意到了深圳女子叫板《劳动法》的事件,该女子表示应该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该事件一经报道,就引起了一场“衰老到底算不算工伤”的激烈讨论。

  事件 :女白领呼吁“衰老算工伤”
  据了解,该女子今年25岁,因公司经常熬夜加班,容颜加速衰老,导致爱情事业双失意。她愤愤不平当街控诉,呼吁“衰老算工伤”。 该女子手举“衰老算工伤”纸牌,上面写道“年龄不到二十八,加班熬夜变大妈,爱情工作都遭殃,要求衰老算工伤”,引来众人围观。
  据智联调查,28.6%的白领表示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不需要加班,24.3%的白领平均每周需要加班1~3小时。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在3~5小时的白领比例为12.2%,加班时间为5~ 10 小时的白领占12.8%,11%的白领表示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在20小时以上。

  专家 :衰老难以认定工伤
  加班熬夜衰老不能算是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只有上述三种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衰老是个自然过程,时时刻刻都发生,不仅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即便劳动者回到了家中或者是在外休闲娱乐,都在经历着衰老的过程。此外,从工作原因这一要件上来看,认定工伤要求伤害与职业活动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件,但这一点恰恰是非常难以认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而由于法律固有的滞后性难以有效进行规定,因此,社保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关于工伤认定及工伤预防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应该遵循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控制单位加班时间,改善单位工作环境;劳动者个人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自己的生理承受范围之内接受加班任务,避免得不偿失。

  慧择提示:深圳女子要求把加班熬夜导致衰老列入工伤范畴,但专家表示,由于衰老难以界定,而且衰老可能与个人因素有关,所以目前很难列入到工伤范畴。但随着工作压力的加大,社保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及工伤预防的规定,从而更好的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