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潍坊市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出炉

更新时间:2015-11-03 09:23
  【摘要】潍坊市社保中心表示,该市从10月8日起正式启动补充工行保险试点,而且具体的待遇标准已经出炉。此次试点地区包括市直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等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针对那些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将不能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另行参加的补充性工伤保险。这次试点的范围限于市区行政区域,包括市直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市属各开发区的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市区行政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能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标准为:一类、二类行业用人单位每人每月缴费7元;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行业用人单位每人每月缴费9元;七类、八类行业用人单位每人每月缴费11元;其余仍按《关于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潍坊市此次启动的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是在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基础上拓展的,而且按照不同的行业类别设置了阶梯式的缴费标准。最主要的是此次补充工伤保险缴费不用劳动者自己承担,这受到了不少职工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