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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7-08-28 14:20

  退保注意事项

  办理退保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