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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5-10-30 09:41
  【摘要】我国在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因此我国在近几年加大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据了解,西藏在之前完成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正式并轨,而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西藏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水平呈现“三高”的特点。一是统筹层次高。西藏率先在全国实行养老保险地(市)级统筹管理,2011年实现自治区级统筹。二是参保率高。全区城乡居民平均参保率达92.8%,远高于全国80%的平均参保率。三是基础养老金水平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实施初期为每人每月55元,2014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与城镇居民持平;2015年又调整到每人每月14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针对新农保、城居保在村(居)委会成员补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西藏自治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任职满1年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其任期内将缴费补贴由1:0.5提高至1:1,与居委会成员一致。离任后,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的政策缴费档次补贴。健全利寺惠僧政策。对获得区、地、县三级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称号的在编僧尼,按所获荣誉的最高奖励标准,分别给予100%、50%、25%的缴费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对居民收入再分配、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拉动消费方面的作用已初步显现。据统计,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占2014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7.98%、25.17%。

  慧择提示:在“银发浪潮”的来袭下,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西藏自治区在近年来不仅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积,而且还提高了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