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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县开展工伤保险“同舟共济”计划

更新时间:2015-10-30 09:41
  【摘要】建筑业农民工因其工作具有高风险性,所以经常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为了保障广大建筑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利益,山东神高青县开展了“同舟共济”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进程。

  营造氛围。为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我们确定了“全方位、多形式、以点带面”的广覆盖宣传模式,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政策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县社保处还印制了《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须知》宣传彩页,方便了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阅读。

  案例推动。该县社保处工作人员多次到各建筑企业进行座谈,宣传政策,通过对比让他们对参加工伤保险更放心、更积极、更主动。自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以来,我县先后发生了工亡、一级伤残A级护理的较大工伤案例,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的理赔和我们真诚的服务和快捷高效的办事效率,赢得了参保对象的信任。实践证明,工亡、致残这些工伤赔付中最棘手的问题,在参加工伤保险后都迎刃而解。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经理成为宣传员,项目到哪里就将工伤保险宣传到哪里。

  部门联动。一是该县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建立了建筑业参保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高青县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对工作做出了安排。二是四部门经常进行交流联系,共享项目开工、项目用工、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监管、职工维权等信息。三是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四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进行通报处理,取消企业评先资格。

  慧择提示:根据山东省高青县的经济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建筑职工工伤保险政策还没有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对于农民工来说,具有着不可取代的保障作用。抓紧建设工伤保险工程,是县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