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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债购买高额保险产品 法院强制退保

更新时间:2017-08-25 01:26
  【摘要】古往今来,只听说过保险公司向客户出售保险产品,还没听说过保险公司要求客户强行退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2015年8月24日,石狮法院接到举报,邱某凤、邱某雄不偿还债务,还高额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10月13日,由于涉及三宗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邱某凤的现金价值18万多元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被石狮法院成功执行退保。

  2013年7月1日以来,石狮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邱某显、蔡某双、林某显与被执行人邱某雄、邱某凤三件执行案件中,邱某雄、邱某凤拒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虽经查询、冻结并划拨邱某雄、邱某凤名下的存款后仍无法执行完毕,石狮法院经财产调查亦未发现邱某雄、邱某凤两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三宗案件只好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石狮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查明,被执行人邱某凤投保了10份保险产品。面对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石狮法院立即冻结了这10份保单,并通知邱某凤主动履行义务,但其置若罔闻。

  石狮法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法院已经裁定变价被执行人的保险单,并向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保险机构协助强制退保并扣划退保后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保险机构负有协助义务。根据以上规定,石狮法院裁定变价上述保单,同时向保险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上述10份保单强制退保,并将变价款(保单现金价值)扣划到法院账户。

  10月13日,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将10份保险单变价款合计181669.19元汇至法院账户。

  慧择提示:邱某凤、邱某雄在由债务未清的环境下。拒不偿还债务不说,还购买高额保险产品,这让债务方非常恼火,所以一气之下向法院举报。法院最后的判定结果是邱某凤、邱某雄等人被强制退保,这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