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祥瑞终身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17:04

  祥瑞终身保险

  保险责任

  合同有效期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全额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属于标准体投保,则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每届满5年时,申请增加20%的保额,扩大保障。

  合同生效满二年后,投保人可申请将本保险转换为本公司认可的终身、两全或年金保险,不需要再核保。

  采用年交保费方式的投保人,如超过60天宽限期仍未交保费,但没有超过两年的,经双方协议,合同可以复效。

  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本公司退还本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费,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备 注承保年龄:

  16-65周岁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产品特色 交费少,保障充分。例如,某人30周岁,选择20年交费期,每年交费280元,交费满20年后不再交保费,至身故可获得1万元保险保障。

  交费方式灵活。每半年、一年或一次性交清保费都可以。

  在投保人选择的交费期内,保费不受利率和物价变动影响。

  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内办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