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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打破户籍限制

更新时间:2017-08-27 16:36
  【摘要】黑龙江省住房建设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表示:自2015年11月1日起,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可以实现在全省各地买房。这一重大利好消息让人们十分兴奋。

  打破户籍限制 全省13地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互通
  据省住房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专家介绍,此新规定最大限度地打破了过去受户籍地限制,公积金异地贷款不能实现的诟病。举例说,如果在过去,居民身在大庆工作在大庆,公积金缴存地也是大庆,但是想在哈尔滨买房,户口却不在哈尔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就不可以。
  现在没有了户籍地限制,居民购房更自由了。更通俗地讲,假如大庆的缴存职工想在哈尔滨买房,只需向哈尔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即可。也就是说,此新规使全省各地居民实现了在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互通。13个地市,无论身在哪座城市或想在哪里买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中低收入群体受益 新房、二手房都可异地贷款
  此新规出台后,哪些人群将受益?专家介绍,该规定可以满足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或外来工作人员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需求。
  只要个人有能力缴存首付款,居民购买新房、二手房都可以实现异地购置。而且异地贷款购房也不受首套、二套房限制。

  异地贷款满一年 可到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
  新规落地后,最令人关心的就是如何申请贷款,怎么贷的问题,办理手续会不会更便民?据专家介绍,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异地贷就是满足人们在其他城市购房的需求。为了减少人们办理上的麻烦,异地贷款在手续上更加简单优化,只要借款人到缴存地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即可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贷款首付比例、额度、期限,按照购房地颁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且一年后,借款人即可凭异地贷款还款凭证到缴存地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还贷业务。

  信用有污点 公积金异地贷款将“受限”
  根据新规,并不是只要缴存满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个人信用有污点的居民将受限制。同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移居国外、死亡或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履行《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购房地中心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慧择提示: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贷、申请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程序等问题已经在上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据了解,该《规定》的出台,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在黑龙江省购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