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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5-10-21 09:54

      【摘要】近年来,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据悉,政府也给于残疾人资助。今年9月,海珠区残联发布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残疾人增加了福利。

  根据文件要求,资助对象为广州市户籍、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是已达到国家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未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

  据悉,政府资助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至其缴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以不足缴费月份数计算资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残疾人,按《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缴费标准第六档,即每月11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所核定的缴费月数,给予资助,累计最长不超过180个月。以后年度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趸缴(一次性付清全部保费)、延缴、补缴条件等规定的残疾人,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此外,对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资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慧择提示:对此小编认为,养老保险本身就是解决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建立的一种保障,那么对于残障人士就更应该给与帮助,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政府资助残疾人是切实可行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