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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4:40

  【摘要】据调查,泰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900元,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考虑各因素,最终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这也是泰安市首次执行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那么办理失业保险具体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您。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其医疗保险参保机构,按照在职职工的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大额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人员本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选择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按照规定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年至3年(按照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享受大额医疗救助,选择领取失业保险金涉及的年度,按年度规定标准缴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办理缴费手续。失业人员选择放弃参加大额医疗保险救助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为其补办大额医疗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保、缴费,以确保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二、申请丧葬抚恤金办理程序
  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可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丧葬抚恤金,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二代证,反正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领取人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死亡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代证,反正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停发失业金使用1份)。

  三、申请生育补助金办理程序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申请生育补助金。申请生育补助金,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生育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二代证,反正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生育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1份;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产前检查费收据及检查基本项目明细(产前检查相关项目及检查次数参照“泰安市生育保险怀孕检查基本项目表”);住院收据(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生育人员结婚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二代证,反正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技能培训待遇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待遇(规定限额内免费,超出限额费用支出个人自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自选培训专业报名参加。

  慧择提示:泰安市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可以进一步提高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