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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放开企业养老保险限制

更新时间:2015-10-19 15:56
  【摘要】近年来,国内企业的发展使得职工的福利愈发变好,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需要对她们做出一定的赡养政策,也就是所谓的社会保险,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

  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自10月1日起,劳动年龄段的湖北省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自愿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意见明确,湖北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限制条件,对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本着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意见强调,参保人员只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参保手续。湖北省社保部门除审核身份证信息外,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

  慧择提示:根据国家现行的社保养老制度比较复杂,费用较少,而湖北省城乡居民,可自愿根据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给予当地尽可能的福利,而此前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