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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将于10月起开展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04:17
  【摘要】宿迁市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开展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据悉,居民可以社保卡进行缴费,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网点进行缴费。此次,宿迁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居民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与往年相比,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最大的不同是居民可以持社保卡缴费,而且缴费形式多样。居民医保续保人员中,已领到社保卡的,可携带社保卡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民丰银行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到银社联合办理网点缴费。用社保卡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可以验证居民信息,确保缴费人员唯一性;可以银社联动,查询缴费业务记录,账款核对实时联动。目前,全市银行营业网点从去年的22家增至40家,能够有效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的社保服务。

  据悉,至8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已达88.39万人,完成扩面续保目标任务103%,其中市区参保缴费46.3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2%。参保人员中已有38.3万人成功领取社保卡。

  慧择提示:宿迁市将于10月起开展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今年将致力于扩大覆盖目标人群至87.6万人,实现参保率达98%,以保障更多居民的就医权益,减轻就医负担。并且,宿迁市还积极开展社保卡发放工作,以充分保障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