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新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7-08-26 14:37

  【摘要】据了解,新疆在今年初就开展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新疆自治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会更多的人民群众带去更多的福利。这两项政策自实施以来,为更多的参保者领取到了养老金。

  2009年,新疆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新农保制度在新疆实现全覆盖,同年,在新疆全面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实现了城乡居民从自我保障到社会保障的重大突破。

  到2014年,自治区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基础养老金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10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共覆盖城乡居民530.62万人;全民医疗保障格局基本形成。

  到2014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分别达360万人、274万人、1118万人,合计1752万人,基本覆盖新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实现了三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各有侧重、分类覆盖的目标。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城乡大病保险支出已达1.6亿元,较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370.5%,新疆752万城乡居民享受了大病保险政策;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为新疆20.6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于增加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促进城乡居民尽快脱贫致富、改变新疆城乡居民多年来传统的养老模式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慧择提示:新疆自治区开展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利民政策,而且新疆还在2014年提高了基础养老的发放标准,这将进一步保障我参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相信新疆自治区在未来将会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