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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截止年底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5
  【摘要】济南市社会保障局发表声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2015年10月起开始缴费,缴费日期到2015年12月31日,正常缴费不仅可享受补贴还可增长个人账户内资金。超过缴费期限的参保人则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根据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为正常缴费,政府财政将根据参保人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逾期未缴费的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正常缴费除了能享受缴费补贴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金还可按规定累计计息,有利于个人账户金的积累增长。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10至12月为本年的缴费期,缴纳的是2015年度的保费。目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济南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分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只限于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最低档为300元/年。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元。

  “缴费档次应视参保者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当年经济条件好了可以选较高档次,反之则选低档次缴费。”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缴费档次的选定与养老待遇有着直接的联系,档次高,缴费补贴随之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就大。

  慧择提示:济南市居民养老保险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基础养老金,标准是由政府统一拟定;另一方面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时个人账户积累的全部资金除以139。所以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积累资金越多,养老金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