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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市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19:06
  【摘要】秦安市根据《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议,对秦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上调。具体改革内容详见下文。

  《关于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放宽贷款年限的审议事项》,确定: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可贷额度依据《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泰公积金〔2011〕25号)要求计算。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慧择提示:秦安市此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使更多市民可以买上、住上更好的房子。住房公积金在不断改革进程中完善各项制度,提升居民住房水平,让每一个居民都住上优质的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