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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按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10%

更新时间:2015-10-08 15:06
  【摘要】2015年四川省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从今年起,四川省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将会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挂钩调整的具体办法是: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

  从会上还了解到,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也就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参保群众长缴费、多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我们进一步增加了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调待力度,将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从去年的每超过1年5元增加到7元。

  慧择提示:养老金的提高同时也会带来养老水平的提升,不过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可以在已经拥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再自行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实现双保险的双重保障。这样一来,就可以过上更加优质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