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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多举措整治社保卡使用乱象

更新时间:2017-08-25 11:18
  【摘要】众所周知,参保人员可以用社保卡在定点药店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或者支付医疗费用,这在给参保者带去便利的同时也为一些违法违规人员营造了有利的环境,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套刷社保卡的行为,太原市在近日下发了有关《通知》,下文将会为您做具体的介绍。

  针对社保卡使用乱象,日前,太原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保险费用欺诈,保障参保职工的利益,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范围。从2015年9月21日起,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在店内(店门内所有的经营场所)经营、摆放化妆品、洗涤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日用百货。定点零售药店社保卡刷卡范围是:国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一次性医用材料、医疗器械。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不得刷社保卡销售。

  《通知》要求,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备案登记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各定点零售药店将本单位商品进货渠道报市社保处,办理定点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备案登记手续。完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要符合医疗保险管理的要求,所有的经营品种必须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医保划卡和现金销售均必须做到即时逐笔开票,做到实际进货、销售、库存情况与信息系统、会计资料所反映的情况一致。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对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和侵害参保职工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和重点监测工作,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把监管重点从事后转向医疗服务提供全过程,对异常配药行为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以控制。对定点零售药店发生重大违法违纪和查证属实的骗保行为,将按《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慧择提示:如今大部分药店为了获取利益,除了销售药品或医疗服务器材,还摆放一些与医疗用品无关的生活用品,如果市民用社保卡进行购买,将会给整体的社保基金带来风险。太原市此次整治社保卡乱用现象,不仅保障参保职工利益,还可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