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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9:16
  【摘要】深圳市于9月1日起,上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原先的324元/人提高至384元/人。据悉,此次补助标准享受对象主要包含少年儿童、大学生及非从业户籍居民三类。

  据悉,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深圳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以及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参保人,也就是非从业户籍居民。财政补助对按月和按年缴费的人员在缴费时实行实时抵减,对一次性缴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按年划入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

  深圳市在实现全民医保的同时,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历年来逐步提高。少儿和大学生被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后,少儿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240元、282元、324元,今年9月后开始执行384元。非从业户籍居民也享受同样待遇。

  慧择提示:深圳市上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就医费用,也有利于鼓励更多居民参保,扩大覆盖范围。并且,深圳市还将少儿、大学生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根本就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