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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于7月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5-09-22 11:51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社会上失业人群也逐渐增多。为了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济宁市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全县市失业保险金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以进一步提高对失业人群的保障。

  近日,济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确定提高济宁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泗水、金乡、鱼台、嘉祥、汶上、梁山等6个县800元、任城、兖州、曲阜、邹城、微山等5个县市区8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调整后的标准,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及时足额上解失业保险基金,按时上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各项待遇。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能够为失业人群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帮助其早日重返工作岗位,以实现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济宁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对失业人群的补助,也有利于鼓励更多企业参保失业保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