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国务院在8月2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的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医疗保障兜底的作用。据笔者了解,吉林省早在2013年就提了大病保险全覆盖的口号。
据吉林省人社厅
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李宏坤介绍,《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病保险“大病范围”是按照医疗费用来确定的,不再按照疾病病种来确定保障范围。
“国家要求是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居民参保全覆盖,吉林省提前两年就实现了这一目标。”李宏坤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累计受益30427人,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
大病患者住院时是否还需要在医保部门或医院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进行费用报销?
据李宏坤介绍,目前已实现结算一体化。现有的电子医保系统,实现了参保患者基本医保与大病
保险费用同步即时自动结算,无需“二次报销”、“年终报销”,也就是,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电脑自动结算出患者花费多少钱,医保报销多少钱。
根据《关于2015年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卫联发(2015)17号),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
根据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基数,城镇居民为11000元,新农合为8000元。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0万元。
慧择提示:吉林省人社厅表示,该省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而且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已经有30427为参保人员享受了大病保险带来的福利。吉林省还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这有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