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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再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9

  【摘要】近日,南昌市年内第四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了顺应央行降准降息政策,南昌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25%,较前期下调了0.25%,经过前期的三次调整,南昌市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共下调了1个百分点。

  今年3月、5月及6月,南昌公积金存贷利率已连续下调3次。经过本次调整,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由年初4.25%降至3.25%,共下调1个百分点。

  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通知,从8月26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6%下调至1.35%,下调0.25个百分点。

  此外,从8月26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3%下调至2.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3.5%下调至3.25%,下调0.25个百分点。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目前,南昌城区夫妻两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60万元,最长可贷30年。以购房者公积金贷款60万、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其月供额将从之前的2694.27元减至2611.24元,每月少付83.03元。而如果将今年的4次降息累计,每月可减少还款340.3元,每年少付约4000元,总利息少付12万元左右。

  慧择提示:伴随着央行第四次降准降息消息的出台,南昌市也随之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减轻居民房贷还款的压力,避免居民因购房而陷入经济风险。据数据显示,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居民可减少支付房贷利息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