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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观察期内或只返还保费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2

  重大疾病保险金观察期内或只返还保费

  王先生30岁,去年底投保了10万元保额的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20年,年缴保费7000多元,今年3月份,王先生因患胆结石住院做了手术。可当手术过后,王先生在向保险公司问询有关赔付事宜时,却被告知因为投保还不满180天,保险公司只能返还7000多元的保费,并且合同随之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在被保险人一经被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时,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会按照所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甚至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给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但是,需要提醒保户的是,保险公司提供重大疾病保障,通常会有一个“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上例,180天内,如果被保险人患病,多数只会返还所缴保费,不论基本保险金额有多少,只有王先生过了180天“观察期”患病,保险公司才有可能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其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