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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问题已披露

更新时间:2017-08-28 14:44

  【摘要】当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这也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结果。据了解,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1994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问题,也得到很好的解决。

  据介绍,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于1994年启动,2012年《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当时参保范围涵盖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目前南京实行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而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据透露,南京市将按照江苏省出台的意见标准实行,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预计将对缴费比例等进行调整完善。目前南京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未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项工作也在筹备之中。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南京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慧择提示:双轨制在我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本来与社会公平并无必然关系。但目前的现实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面对这样的情况,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是必然趋势。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是从缴费和发放养老金这两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