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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5-09-07 11:55
  【摘要】安庆市近日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将个人月均最低缴费基数调整至2620元,个人月最高缴费基数调整至13096元。社会保险基金适用于保障社会保险参保人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一般与当地居民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以个体参保人员为例:职工养老保险按100%缴费基数(4366元)的,月缴费标准为873.2元,年缴费标准为10478.4元;按60%缴费基数的(2620元),月缴费标准为524元,年缴费标准为6288元。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标准为117.9元,年缴费标准为1414.8元。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标准为222.7元,年缴费标准为2672.4元。大病医疗救助金月缴费标准仍为8元,年缴费为96元。

  慧择提示:一般来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采取部分积累制筹集,对于个体参保人而言,由国家和个人共同缴纳完成。安庆市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提高了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也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的覆盖率,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