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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控制风险很重要

更新时间:2017-08-26 21:33

  【摘要】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也是保险业的发展机遇,只要把握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机遇,保险业的发展将会再上一个台阶,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时代也将来临。

  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张雁云昨日出席《中国保险报》主办的中国第九届保险业管理信息化高峰论坛。他表示,十八大以来,保险业深入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

  互联网保险是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产物,自2006年试点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互联网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更加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保险业在深入贯彻新“国十条”的过程中认真落实这些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新成效。

  2011-2014年,互联网保费规模提升了26倍,对全行业保费贡献率达到18.9%,2015年1-5月,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59.9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7倍。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参与主体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达到95家,比2014年增加了10家,占全行业保险公司的一半以上。

  张雁云指出,当前是互联网发展和保险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行业内应认真研究互联网与保险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从四方面开拓互联网保险新思路。

  一是要选择好保险与互联网融合的切入点,在互联网应用方面,保险业要结合业务实际需求,选择相对成熟的技术实现方式,积极试点,大胆尝试;在服务互联网创新方面,保险业要针对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迫切需要,不断开发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

  二是积极拥抱互联网,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与互联网相关机构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机构的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优势,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是要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从数据中攫取价值,从数据中赢得内容。四是控制好互联网风险,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切实做到防断、防漏、防改、防丢;另一方面也要大力研究互联网创新风险的新特点,运用大数据技术,精算技术做好风险评估,创新发展针对新兴风险的保险产品,真正为互联网创新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张雁云表示,防范技术风险必须坚持结果导向,切实加强“四防”,即防断——防范业务系统运行中断,保持业务连续性;防漏——防范数据信息的外漏,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防改——防范数据被非法篡改,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防丢——防范故障导致的数据损失,保证数据的安全与完整。他强调,做好“四防”是防范信息技术风险的根本目标,是确保保险业信息安全的永恒主题。

  慧择提示:互联网时代虽然能够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但是互联网是把双刃剑,保险业与互联网的深入融合使保险业风险具备了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风险的双重属性,除具有传统金融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业务风险之外还面临技术类风险。所以保险业要依托互联网发展,还需要控制这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