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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11:56
  【摘要】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有职业病进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潍坊市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日前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潍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又有新调整,并于7月底开始陆续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用的增加标准,以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标准,按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的标准执行。

  慧择提示:潍坊市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以提高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缓解因工伤导致收入锐减家庭的经济负担。潍坊市此举有利于向社会宣传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以促进社会工伤保险覆盖率的提高,以切实保障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