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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7 12:00
  【摘要】笔者日前从牡丹江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牡丹江市老年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牡丹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提高幅度为27.3%。

  此次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上调,是牡丹江市自2011年施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首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使牡丹江市超过18万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数万个城乡家庭,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牡丹江市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发放金额共计3244万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将原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后建立的统一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凡具有牡丹江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人员应每年到所在乡镇社保所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于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慧择提示:牡丹江市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使牡丹江市超过18万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于人民群众的关爱,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