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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梯责任险投保率不足千分之三

更新时间:2017-08-28 00:17

  【摘要】近期,电梯事故频发,再次引起了社会大众对公共场所内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但电梯责任险投保率却非常低。近年来,随着保险越来越与民生各领域紧密相连,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财产保障、转嫁风险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8月6日,媒体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获悉,宁夏自治区自2009年报备电梯责任险,截至目前,全区1.8万多部电梯仅50部投保。

  电梯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组成的电梯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属于电梯安全责任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该险种每部电梯保费为350元至1500元,累计责任限额高达60万元到600万元。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电梯责任险在出现市民乘坐电梯发生事故时,能为物业公司极大分担赔付压力,不至于出现赔付的推诿扯皮。这一险种之所以在我区遇冷,主要还是因为很多电梯使用单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慧择提示:电梯责任险的推行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是解决电梯故障、事故发生后经济、医疗、法律等纠纷的有效辅助方法,可以缓和化解社会矛盾,且有助于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和服务创新。但电梯责任保险不是强制保险,国家相关法律中也仅是“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因此宁夏要想推广该险种,还需要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