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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病保险赔付比例高于50%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2

  【摘要】自国务院下达今年年底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通知以来,各地区都公布了该地区大病保险覆盖程度,大病保险覆盖率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增加。日前,厦门公布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并表示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40万元。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员累计发生在封顶线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超过封顶线的大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理赔

  在厦门,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费用,职工大病保险赔付95%,最高赔付4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80%,最高赔付35万元,高出国家50%的规定比例。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覆盖所有疾病,未设立“特殊病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厦门职工大病保险全年保费每人84元,由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8元,个人账户支付36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年保费每人10.3元,全部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不增加个人负担。

  慧择提示:厦门大病保险制度得到很好的发展,让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大病保险主要是解决家庭灾难性支出,但是要真正发挥大病保险的保障作用,应该在强调扩面的同时,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