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新医改指导意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0:55
  【摘要】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务院在2009年3月17提出新医改的相关意见,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下文将会从三方面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提高您对新医改的认知。

  新医改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医改指导意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新医改指导意见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慧择提示:新医改提出要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争取尽快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