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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应发挥市场作用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更新时间:2015-08-24 10:17
  【摘要】7月30日,全国政协常委、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在“2015中国风险管理峰会”上表示,保险业可以提升国家治理的协同性,有效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合力。保险业应努力成为风险管理服务专家,应努力成为创新引领者,应努力成为让保险消费者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国务院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国家减灾委副主任闪淳昌表示,保险业应该坚持底线思维,在应对巨灾和大的社会风险中发挥市场作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他提出八点建议:

  一是将保险纳入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打造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是逐步使政府从“当事人”的身份,退居“管理协调人”的身份,更多地利用保险等市场手段,特别是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方面,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利用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强化风险事前的干预和管理,将部分行政管理成本“外化”给保险行业;

  四是利用保险费率的风险发现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特别是媒体的监督机制,促进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五是在公共安全领域逐步导入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保险作用的发挥奠定制度基础;

  六是将保险纳入相关行业的管理,作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七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八是对具有公共安全性质的保险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优惠。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朱进元会长表示,风险管理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风险管理应当是保险业的核心职能、核心技术、核心优势,更是生存的依据。保险机构不仅要把精力放在前期的保险策划、安排和风险损失的索赔方面,还要把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把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这应当成为保险行业的作业趋势和神圣职责。

  慧择提示:保险业近几年发展达到黄金发展期,在不断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地自我完善。保险业不断提升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加大实践和探索的力度,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治理创新中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