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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调整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5-08-04 14:21
  【摘要】由于环境的日益恶化以及工作压力的加大,人们患上疾病的几率也在逐渐增加,为了减轻人们医疗费用负担,湖南省调整了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标准,此次调整将更多的费用纳入了补偿范围。

  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一
  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实行保底政策,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实际补偿比例不足30%的,按其实际住院费用(起付线除外)30%补偿。另外,此次政策调整强调转诊,未按相关政策规定转诊的(危、急症患者除外),不实行以上保底政策,其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

  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二
  湖南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增补目录以外,属湖南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范围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新农合基金直接补偿30%。单项大型检查(检验)和特殊治疗项目(电子刀、X刀等)费用1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的费用按50%纳入补偿范围。

  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三
  各项医用一次性材料费用合计1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超过1000元、低于1万元(含)的部分费用,国产材料按50%、进口材料按30%纳入补偿范围。国产和进口体内植入材料(包括各类导管、导丝)合计费用5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合计费用超过5000元、低于5万元(含)的部分费用,国产材料按50%、进口材料按30%纳入补偿范围。

  慧择提示:湖南省此次对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补偿的调整,进一步缓解了人民群众因病致、因病返贫的问题,不仅提高了住院补偿标准,而且还增加了基本药品补偿目录,给湖南省的老百姓带来了真正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