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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17-08-27 04:02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百姓提供保障的,有利于帮助百姓解决住房问题。近期,为了提高百姓对住房公积金利用的积极性,芜湖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支持公积金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允许在芜湖市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此次调整后的新政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证明。

  芜湖市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方式。按照原政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均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组建家庭后认定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就无法再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的新政规定,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单身(含双方)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已还清,组建家庭后合并只计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住房时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出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它的出现,有利于带动居民住房的消费,减轻居民购房的压力,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促进了公积金的充分利用,切实保障了百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