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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能否认定为工伤?

更新时间:2015-08-14 11:08
  【摘要】夏季虽然炎炎烈日,但室外工作的职工还是冒着高温进行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很多人咨询如果因为高温中暑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能否鉴定为工伤进行报销?下文将会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笔者查询了《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这几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构成工伤。

  另外,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光是中暑反应,不属于职业病,无法鉴定为工伤。如中暑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高温中暑能否鉴定为工伤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光是中暑,不属于职业病,就无法认定为工伤,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中暑职工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