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 作用凸显
更新时间:2015-08-12 16:04
【摘要】为了给百姓提供更大程度的住房保障,山西省决定阶段性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和阶段性取消系统限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放宽,促使了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媒体人今天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400.4万人,缴存总额达到1492.6亿元,提取总额达到467.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1.3亿元,带动住房消费资金611.3亿元,累计帮助120万人解决了住房困难。
山西省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大幅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在提取方面,进一步减化了租房提取手续,允许直系亲属“互提”共用,支付物业费可以使用,进城务工者可随时提取使用,对发生过购房行为但未使用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行阶段性提取;在贷款方面,借款人还款能力,由原来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核定,放宽为包括父母、子女月工资总收入的60%,贷款的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至65岁。
在取贷程序方面,2014年以来,山西省先后印发了《山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取消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审核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多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方便了职工办理。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使用。今年1-6月,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到106亿元,同比增长137.4%;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7亿元,同比增长19.2%;个贷率提高到30.2%,比2014年底提高了6.3个百分点。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全省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量猛增,日均消化存量资金4亿元左右。
同时,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共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8.3亿元,建成住宅2720套、24.4万平方米,配套商用、公共设施8.7万平方米,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作用。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凸显出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住房公积金能够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减轻人们购房住房的压力,切实保障人们的权益。此外,它还能够带动贷款行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