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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团体意外险须知

更新时间:2017-08-28 03:33

  投保团体意外险须知

  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不同,团体意外险是面对团体而设计的,在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只需一张团体意外险总保单就成。

  一、团体意外险特点

  相对于个人投保,保费低,保障高;

  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

  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

  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

  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确定;

  保费既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

  分担员工发生意外时产生的医疗、伤残、死亡抚恤金等费用,转移企业财务风险,也是对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

  二、团体意外险投保要求

  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

  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

  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三、团体意外险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方案设计及报价: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

  投保及缴费: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签收保单合同及发票

  四、团体意外险售后服务

  人员变更(增、减、替换):变更后不少于约定的最低投保人数,累计变更数量不超过约定的替换率,已获理赔人员不能参与变更;

  出险理赔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事故证明、诊断证明、发票等单据,详情请点击这里;

  续保:需在保险到期日前提交续保申请,避免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