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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提高失业待遇

更新时间:2015-08-03 11:07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城市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也使得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日前,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与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有直接关系。失业保险金对失业人员来说是最好的保障,领取标准上调也可以给他们更高的保障。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从今年7月1日前,我省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和1300元。据此,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该负责人说。

  同样,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计入发放。其中,实行市级统筹的省辖市(含市区及所属县市),原则上统一执行本市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辖市政府确定;尚未实行市级统筹的省辖市,其市区及所属县市分别执行当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纳入省直统筹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省直管县(市)分别执行当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列支。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有利于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权益,为失业人员提供较高水平的待遇。失业保险金市对失业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的基金,它的领取需要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