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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上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7 20:40
  【摘要】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内容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人员非常的自由,没有固定的收入。越是自由的人养老问题就越容易成难题,为了提高这些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沈阳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上调。

  昨日媒体人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可选择60%、70%、80%、90%、100%、200%、300%共计七个档次缴费。

  昨日,媒体人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沈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762元,月平均工资为4563.5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590元,月平均工资为4715.83元。

  因此,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为4715.83元,与2014年缴费基数4371.83元相比增加了344元。按照每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档次比例×缴费比例(沈阳市规定为20%)计算,如果按最低档次60%进行缴费,每月最少要多缴41.28元。

  据了解,沈阳市在养老保险待遇上实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缴费额度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将增加。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5日前(包括15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5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慧择提示:为了提高人们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沈阳市在养老保险待遇上实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缴费额度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这一政策,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