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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计划从7月开始上调基本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7-15 10:07
  【摘要】扬州市计划从7月起对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预计扬州市将有1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增长待遇。

  据了解,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办法与去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办法一致,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普调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到每一个退休人员来说,可套用公式来计算自己能够增加的养老金,公式是:新增养老金=60元+≥45元+(3.5%×目前养老金)。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慧择提示:此次上调养老金是针对今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群的,不同的退休人群增加的养老金额不同,具体可用公式:新增养老金=60元+≥45元+(3.5%×目前养老金)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