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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市上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5
  【摘要】近日,阜城市通过了提高阜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意见,养老保险待遇从220元提高到300元,将有7万余群众可从此次待遇提高中受益。

  据介绍,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早在2006年,阜城市就出台了《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9年,阜城市又在修改完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并办理参保手续,到领取年龄后,个人未缴费的,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80元。

  据此,阜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原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80元,分别于2011年7月1日(增加40元)和2013年5月1日(增加100元)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到每人每月220元。此次再度上调。

  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14年底,阜城各区被征地农民参保7.26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17358人。

  慧择提示:阜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上调至300元,比原先提高了80元。并且,个人未缴费的农民到领取年龄后,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