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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医保缴费时间确定

更新时间:2017-08-28 07:30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岳阳市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并积极调整医保待遇。据悉,岳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下月开始,为期3个月。

  媒体人近日从市医保处获悉,随着岳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计数值的发布,市本级灵活就业2015年缴费时间也正式确定为7、8、9三个月。因系统基数调整和前期调试,建议参保人7月6日以后再去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续费的参保人,医保待遇将冻结。市本级灵活就业医保已启动全市工行网点缴费,但新参保、医保退休和各类补缴业务等,仍须前往炮台山市医保处服务窗口办理。

  具体来说,正常续费的参保人,无须再到医保处开缴款单,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市内各工商银行网点续费,银行缴款凭条即为缴费凭证。如确因办理社保补贴所需,也可在缴费成功一周后,于正常办公时段,持银行缴费回单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市医保处服务窗口换取基金收据。往年未打印的,时隔数年后,仍然可以凭身份证打印。

  岳阳市医保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正常缴费期开始后,所有补缴都将按新基数标准执行。并建议往年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但未及时办理医保退休的人员、欠缴往年费用的断档人员、已办理医保退休未办理按9。7%补缴人员,尽量赶在7月前办理补缴,相比新基数启用后补缴,能够节省一笔钱。正常缴费开始后,如未及时续费,参保人的医保卡会自动冻结,须缴清本年保费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正常缴费期才来续费的,或者签订了工商银行代扣代缴医保金协议,但协议所签工行卡在正常缴费期内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都视为断档。断档期间和断档补缴后2个月内,所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工作人员介绍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及时续费的参保人,应尽量在离职2个月内,凭身份证前往市医保处办理续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对于在当年离职,且离职时间早于当年医保正常缴费时间的市民,由于当年缴费标准尚未出台,无法计算和缴纳当年的保费,所以应在正常缴费期开始后再来续缴费用,参保待遇可不受影响;对于上年度存在断档欠费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补缴上年度欠费,待当年缴费期开始后,再续缴当年保费。

  慧择提示:对于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想要获得医疗保险保障,则要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目前,岳阳市将今年的缴费时间确定为7、8、9三个月,并建议参保人7月6日以后缴费。